妻2次怀孕丈夫称不鉴定就离婚,伤了谁?

更新时间:2021-06-15 10:00:00点击:508 网站优化

广东韶关的老李怀疑一双儿女不是自己的,他提出对两个孩子作亲子鉴定,孩子妈妈回绝,称孩子是老李的,老李因此要求离婚,却又提出,儿子由自己抚养。这是怎么回事呢?具体到一个家庭,到底是真相重要还是信任重要?如果做了亲子鉴定会伤害谁?
老李和王芳2003年结婚,婚后一直无子,2007年,双方遂领养一女。夫妻在不同地方打工,期间王芳竟生下一女一子。老李担心“喜当爹”,要求做亲子鉴定却遭拒绝。日前,老李一纸诉状将王芳告上法庭,诉请解除婚姻关系,并以无生育能力为由主张儿子的抚养权。

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现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准予二人离婚。至于孩子抚养权,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以及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优先考虑抚养权。婚生儿女由其妻王芳抚养,养女由老李抚养,互不负担抚养费。

亲子鉴定也称亲权鉴定,是指利用医学及人类学等学科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常与财产继承权、子女抚养责任有关,即通过测试子女与父母的DNA模式是否吻合来确认亲子关系。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非亲子关系的排除率为100%,亲子关系的确认率为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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